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合同范本 >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正文站内搜索: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内派遣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__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________个旅途日和_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www.hTFbw.com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天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政变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附件:技术咨询具体范围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范本

涉外科技咨询和设计合同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内派遣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__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________个旅途日和_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 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天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政变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国____ 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选择涉外技术合同仲裁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技术合同可以分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涉外技术合同也无非是这些内容,或者是引进国外技术成果,或者是出口国内技术成果,或者是中外合作开发某项技术成果,并且合同主要是在中国大陆地区执行。

  中国法律并不限制合同双方选择争议解决的方式,司法程序和仲裁程序均可以约定适用。鉴于仲裁程序的快捷和一裁终局的法律效力,因此较之司法程序,外方当事人往往更愿意选择仲裁程序来解决合同争议。

  如果合同双方欲选择仲裁程序解决争议,首先必须对合同中所约定的技术成果的定义加以明确,确认是否属于中国法律规定的给予保护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在大陆地区受法律保护的技术开发成果的范围和类型包括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根据《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国法律对于一些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存在强制性规定,如果忽略了这些因素,可能影响合同对某些条款,甚至整个合同效力的认定。因此建议合同适用中国法律规定的关于技术成果的定义,并以此来确定合同的标的。

  选用仲裁程序解决争议时需注意将来的仲裁结果可能需要得到中国或者外国法院的承认和执行。我国是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它目前的成员国有137个,任何缔约国的司法机构都有义务执行递交给本国的有关仲裁裁决。因此在订立合同时,首先需要查明与自己开展业务的公司所属的国家是否属于《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如果是,那么便可以排除选择外国仲裁机构将可能产生不利的担心。

  确定涉外仲裁时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仲裁机构的选择。这时应当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的仲裁机构。一般来说,外方签订合同时会事先拟定一个国外的仲裁机构,常见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和伦敦国际仲裁院等。考虑合同标的特殊性,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中国的企业应尽量选用自己熟悉的仲裁机构,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等。

  确定涉外仲裁时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选择仲裁适用的法律。各国合同法一般都允许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选择该合同应适用的法律。中国法律在涉外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上主要以当事人约定选择为主,最密切联系原则为补充的作法。所以,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可以包括外国法。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但合同当事人规避中国法律关于合同效力、技术成果的权属以及进出口等问题的强制或禁止性规定的,不得适用外国法律做出与中国法律规定相反的认定。同时应予考虑以下方面:如果未能在仲裁条款中就应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仲裁机构可以根据相应的冲突规范确定应当适用的实体法。而仲裁程序法应适用仲裁地所在国的法律。在国际仲裁实践中,依据《纽约公约》第五条一款一项的规定,选择在哪一个国家进行仲裁,这一仲裁就要受到该国法律的管辖与监督,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必然应服从该国的法律。依据《纽约公约》第五条二款一项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不符合裁决执行地的法律,也可能导致仲裁协议的无效。

[来源:https://www.htfbw.com/hetong/jishu/201203/2527.html ]
  • 上一个合同范本:
  • 下一个合同范本:
  • Copyright © 2012 合同范本网 www.htfbw.com, All Rights Reserve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