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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鉴于:
 1.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产品设计图稿(见附件)、技术方案、制造方法、技术指标、模型、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资料、相关的函电、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www.HtfbW.CoM

第二条 双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乙方须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进行扩散或用于其它商业目的。

2.双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3、乙方需采取一切措施应对出售给甲方所有货物的价格对外保

密,而甲方也应相对其价格有守密之责。如任何一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且其法定代表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知识产权的归属

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甲方产品资料及进行生产销售,包括但不限于以自己的名义或允许他人使用本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在网络上以自己的名义或允许他人进行宣传和销售及以本合同的产品作为模板为第三人进行加工生产等,如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支付赔偿金30万。

第四条没有得到任一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若对本合同的履行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协议有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合作期间至合作结束完成之后___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代办人:

日期:                                 日期:

 

 


会谈或合作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保密协议书

会谈或合作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源:https://www.htfbw.com/hetong/law/201212/71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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