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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的房屋买卖契约

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的房屋买卖契约

  1.房屋出卖方:上海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房屋买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3.房屋买卖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同意将上海“_______________中心”大厦内第__________楼______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_____套(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等等)卖给乙方。本买卖契 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意图,室内用品清单各一份)。
  (2)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_____”大厦地址为上海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该地块是经上海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五十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WwW.htFbW.com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4.房屋买卖价格
  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5.房屋的移交
  (1)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
  (1)“__________中心”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管辖,并向 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
  (2)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 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 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 另议。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 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
  (4)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_%代办手续费。
  (5)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
  (6)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 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
  (7)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___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_____(_____‰)滞纳金。

  7.房屋维修
  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及赔偿损失。

  8.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
  (1)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
  (2)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房产买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转让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9.《上海“__________中心”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对其中有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0.过户手续办理
  (1)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
  (2)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11.争议解决条款
  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

  附件(略)

甲方:上海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可撤销

近一年来,法院受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急速增加,其中不少纠纷是因卖房反悔而引起的。朝阳区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典型案件。    86万元购买62.62平方米房屋
  经过双方及中介公司多次磋商,参照相同区域的房屋价格,裴女士与刘先生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刘先生将安贞里建筑面积为62.62平方米的住房以8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裴女士;裴女士向刘先生支付了10000元定金;双方约定了房屋交付时间。

  之后,裴女士和中介公司一起开始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其中包括测绘部门所出具的房屋登记表。

  半个月后,测绘部门出具了房屋登记表。裴女士发现,房屋登记表上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为70.22平方米。中介公司将此情况告知了刘先生,根据规定,要求刘先生到原单位开具情况说明,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实测面积多出7.6平方米引纷争
  房子住了十几年,房产证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就是62.62平方米,怎么会多出7.6平方米呢?这套房子是根据单位房改政策购买的,刘先生单位房管部门解释:在单位售房时,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表上的建筑面积,仅是房屋内的建筑面积,不包含阳台的7.6平方米。

  刘先生觉得,这7.6平方米是单位给自己的优惠,在与裴女士签订合同前,自己并不知晓,所以这合同自己签亏了。于是,刘先生要求裴女士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标准,再补房款104370元。裴女士认为,自己是整套购买房屋,在签合同时,双方并没有约定房款的单价;不应该因为房屋的实测面积发生变化,价款也发生变化。她拒绝增加房款。刘先生也没有向裴女士交付房屋。

  双方起诉:焦点在是否重大误解
  双方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裴女士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刘先生继续履行合同,协助裴女士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交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刘先生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撤销双方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案件争议的焦点,就是刘先生与裴女士是否是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刘先生认为:自己签订合同时,是基于对房屋面积的错误认识而签订的。

  裴女士认为:本案所涉及的房屋面积发生变化,主要是因为计算方式及计算标准发生了变化,房屋的使用面积并没有任何变化,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误解范围。即使是存在误解,房屋的面积出现11%-12%的差,未达到重大程度、造成较大损失。不同意刘先生的诉讼请求,要求刘先生继续履行合同,承担逾期交房责任。

  签约后才知事实应属重大误解
  法庭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刘先生与裴女士签订合同时,确实没有具体约定房款的单价,而是确认了房屋面积与房屋的总价款。但根据房屋买卖的惯常方式,影响房屋总价款的因素,应该包含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朝向、楼层等因素,而决定房屋总价款的两大直接因素,就是房屋的每平方米的单价及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的确认,来源于产权证书的记载或测绘部门对房屋建筑面积的实测。

  刘先生与裴女士签订合同时,其知晓的房屋面积为62.62平方米,故与裴女士约定了房屋总价款86万元,这是基于对相同地段房屋单价的认识及房屋面积等因素所决定。而经过实测,诉争之房实际面积为70.22平方米,刘先生是在与裴女士签约之后,才得知此事实。因此,刘先生与裴女士所订的合同,是属于对房屋建筑面积错误认识基础上签订的,应属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法院判决支持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驳回了裴女士的诉讼请求。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法官提示: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有三条:

  1、误解的一方当事人因为误解做出了意思表示;

  2、误解的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的身份、标的物的情况、价款或者报酬等方面发生了重大误解;

  3、误解是由误解的一方当事人的过失造成,而不是因为他方的欺骗或者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房屋退转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    的处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乙方对其所购物业(    写字楼,面积     平方米)进行转让,由乙方自行寻找买家及自行设定售价,甲方协助乙方根据规定办理退房并出售的相关手续。
  二、甲方在协助乙方办理退房并出售的相关手续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为乙方办理退房手续,乙方已支付甲方的房款甲方不予退还,但乙方应将发票和收据等相关手续退还甲方。
  四、在乙方已确定买家的情况下,由甲方与乙方确定的买家签约,但签约价格按照  元/平方米确定,并由甲方按该价格向乙方确定的买家出具票据,价款由买家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与买家所确定的售价增值的部分,由乙方与买家另行签约,自行处理。
  五、甲方承诺    楼   窗外风机管经过交房验收后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方案整改,并加以绿化装饰,以达到最小影响视觉的效果。
  六、乙方承诺甲方在按照上述方案处理后,乙方不再对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七、不可抗力:
  因为国家政策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履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来源:https://www.htfbw.com/hetong/maimai/201203/34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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