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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

品牌名称:___________

型号规格: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

甲方赠送配置:________

乙方选购配置: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单价:________(元)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WWW.HtFbw.CoM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可抵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车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

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

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一个月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一方难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办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对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一)代办保险□(二)代办按揭□(三)代办上牌服务□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十条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二○○三年三月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是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青岛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或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买卖合同。
  
  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商品房、公有住房出售外,其余房地产买卖均可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双方当事人应按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合同。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共有人的权利。房地产权利登记分为独有和共有,共有指二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内的共有人应在合同内签字盖章。
  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应在合同附件五相关关系内表示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无法在合同内签字盖章的,应出具同意出售的其他证明。
  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将房地产出售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定金。买卖合同定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可就定金数额、支付日期等在附件三付款协议内约定。
  3、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出卖人将原购入的商品住房出售的,开发公司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一并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规定的权益。
  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5、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6、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7、买卖已抵押房地产的,出卖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并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时告知买受人房地产抵押的事实。
  8、房地产买卖后的土地使用权
  (1)居住房屋
  居住房屋出售,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
  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出售时,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并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二)项。
  (2)非居住房屋
  该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当事人应选择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其中,房地产权证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如实填写。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划拨土地上房地产买卖,买受人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除上述情况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属此范围的,当事人应在第三条第(三)项内约定。
  9、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的买卖对象。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10、住房户口迁移。已投入使用的住房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
  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也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11、维修基金交割。根据《青岛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为保障买卖双方自身权益,防范违规的房地产中介对当事人权益的侵害,凡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居间介绍等服务的,受托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均应在附件六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中签字盖章;其中:委托人应将居间介绍的有关房地产经纪公司及执业经纪人情况在第一条内予以明示,以备与经纪公司、经纪人发生纠纷时作为投诉的依据;
  
  六、为方便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拟订下列范例,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范例未经当事人选取,不作为合同内容。
  房地产权利保证条款范例:甲方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在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地产已存在的权利负担,乙方同意甲方按下述第  项处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与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注销他项权利的登记,逾期未注销的,乙方有权追索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在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认并继受该项权利,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
  户口迁移条款范例: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的  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因此,合同当事人如不愿仲裁的,愿意向法院起诉的,请将合同第十三条划去。
  
  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购取。
     青岛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青岛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     币)计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       和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 充 条 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设备:
  装饰:  
  附 件 三
  付款协议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       后  日】支付   币      元(大写):             。  
  附 件 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除下述所列应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权利转移】【权利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附 件 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已购公房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签章)
  (签章)
  (签章)
  (签章)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相邻关系:  
  附 件 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联系电话: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  【代理委托方:  方】  
  甲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乙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二):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青岛市加盟连锁销售合同书】青岛市加盟连锁销售合同书范本_青岛市加盟连锁销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连锁机构,销售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公司______型连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水晶饰品和精工艺品系列产品。

二、经营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__________公司的产品,维护甲方品牌利益。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供货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为商品规定统一零售价。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甲方将利用公司网站及其他广告媒体宣传<__________>品牌,及时公布加盟信息和产品信息。

9.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__________品牌天然水晶饰品和精工艺品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在签约时,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期满后,甲方退还加盟订金的全部金额。

5.乙方在签约后,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不得低于加盟类型规定的最低额。

6.如属地区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____家;或连续____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7.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8.乙方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及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____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____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可以在____个月的时间内调换______%以内的滞销产品。

七、违约及其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私自从别的地方进货,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随意大幅调整价格,甲方随时解除本合同;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加盟商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加盟类型

A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目标群:发达地区,中高档消费群。

B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目标群:比较发达地区,中低档消费群。

C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目标群:欠发达地区,普通消费群。

投资能力比较强的,社会关系良好的可以优先成为地区代理。地区代理协助总公司对当地加盟商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总公司在当地扩大加盟队伍。

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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