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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xxxxx厂(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____年被甲方聘为该厂工人。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乙方在工作的车间厂房盖瓦时,不慎从房顶上摔下致头部受伤。事发后,甲方将乙方送到医院进行治疗15日,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再次到医院做后续医疗手术,现已痊愈。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业、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xxx元整(小写);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立刻解除;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四、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律师事务所留存一份备查,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

  甲方:中铁××公司××项目部

  乙方(李某配偶):卢某

  丙方(李某儿子):李男

  丁方(李某女儿):李女

  戊方(李某父亲):李父

  己方(李某母亲):青某

  见证单位(见证人):

  甲方雇员李某,于XX年1月11日,在××××施工时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WwW.HtFbw.coM经其直系亲属提议,自愿与项目部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李某因工伤死亡补偿事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各方确认如下事实:

  1、李某,男,汉族,现年46岁,身份证号:。

  配偶姓名:卢某,女,壮族,现年38岁,身份证号:;两人育有一儿子和一女儿,

  儿子姓名:李男 ,现年14周岁,身份证号:;

  女儿姓名:李女 ,现年16周岁,身份证号:;

  父亲姓名:李父,现年75周岁,身份证号:;

  母亲姓名:青某,现年72周岁,身份证号:。

  2、双方确认李某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

  二、协议各方经过充分磋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 广西 省(区)政府有关工伤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反悔。

  三、李某在事故发生后的住院医疗期间,所有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凭证,由甲方据实承担,共计×××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亡应当补偿范围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计算如下:

  根据广西省(区)统计局统计数字,广西省(区)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88元整,协议各方同意李某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也参照本数额确定。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据此,丧葬补助金为6×1288=7728元。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据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1824元。

  3、甲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已支付的尸体冷藏、火化及其他费用××元,应从应当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中扣除。

  4、供养亲属抚恤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属于李某供养的亲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各方同意一次性给付,父亲支付5年,母亲支付8年,儿子支付4年,女子支付2年。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DiYiFanWen.com)查看更多与本文《工伤协议书范本》相关的文章。

  据此,抚恤金分别计算如下:父亲为5×12×1288×30%=23184元,母亲为8×12×1288×30%=37094.4元,儿子为4×12×1288×30%=18547.2元。女儿为2×12×1288×30%=9273.6元。合计:88099.2元。

  (070213王文千注: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由于本案中有四个被扶养人,所以,每人应按25%计算是正确的。)

  5、以上各项总计 157651.2 元。(大写:壹拾伍万柒仟陆佰伍拾壹元贰角零分元)

  五、根据法律规定,上述补偿的款额应当进行合理分配,并直接向相应的直系亲属支付。

  丧葬补助金由承办丧事人取得(系由父母承办);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参照法定继承分配;(070213王文千注: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应根据与死者共同生活关系的远近合理分配。但一般情况下在实践中参照法定继承分配。)

  供养亲属抚恤金各自取得。

  由于丙方李男和丁方李女系未成年人,应由其的母亲卢某(监护人)代行其权利和义务,并且只能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处理上述款项。

  据此,上述补偿款按以下方式分配和领取:

  列表--略

  六、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以向戊、己方(即父母)支付了××元。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其它各方按第五条支付剩余款项。

  七、本协议未涉及的其他费用,由本协议各方各自承担。其它无争议。

  八、本协议一式八份,效力相同。甲方二份,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见证方各一份。

  本协议签订地点: ×× ××,签订时间:×× ××。

  协议各方签字盖章:

2014年最新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合同范本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 “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 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 “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 )。

  2.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060050 )。

  3.合同的组成

  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条款

  3.1.2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 中标通知书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4.1 维修范围

  4.1.1 甲方确定乙方为XX~XX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4.2 维修价格

  4.2.1 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zycg.gov.cn)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 费用结算

  4.3.1 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附件二、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4.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 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10 分, 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 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1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活动。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2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确认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4.5.2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自行协商承担。

  5.违约责任

  5.1 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企业资格。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扣1分。

  (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时报送维修统计报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明显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3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 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 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100,000)。

  7.2 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 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4 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 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3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 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 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8月 日                XX年8月 日

最新工伤私了协议书范本

  xxx年X月XX日XXX同志在XXXXX楼施工完一道工艺后背着电线和电箱从XX层乘室外人货电梯下来,去XX北侧水电库房换工具,为抄近路准备从楼内穿过,途经XXX段南侧黄沙堆时,被楼上掉下的临边防护钢筋网片砸中,XXX同志受伤后,公司及时派人将其送入XXXX进行诊治,现基本恢复XXX同志于XXX年X月中旬出院,现据XXXX本人愿意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⑴公司承担XXXX同志XXX年X月XX日~XXX年X月中旬在院期间的全部药费、护理费、误工费和伙食营养费共计XXXXXX元合计:(大写:XXXXXXX整)。

  ⑵公司另外补助XXX同志的日后误工费、后期手术费及其它各项费用共计XXXXXX(大写:XX元), XXXX同志同意一次性处理。

  ⑶XXX同志领取一次性补助款后,自愿与公司劳务单位解除所有劳动合约,离开施工现场回原籍自行进行补养及二次手术,日后同公司及劳务用工单位不在发生任何的费用纠缠。日后不在向任何部门和单位投诉,若再投诉相关单位与公司及劳务用工单位无任何责任关系,用工单位概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本协议双方签字认可后,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劳务用工单位,伤者家属,伤者及家属代表各保留一份。报XXXXX一份。

  单位负责人签字: 伤者签字:

  伤者家属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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