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证券合同范本 > 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正文站内搜索:
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负责运营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认证系统并发放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为明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与用户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数字证书服务相关事宜与用户达成《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中的含义为:
1.“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2.“信息公司”、“甲方”: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3.“数字证书服务”: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借助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的使用数字证书的网络业务等服务。
4.“用户”、“乙方”:指自愿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的机构和个人。wWw.HTfBw.COm
5.“本协议”: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二、用户权利及义务
1.在申请深交所数字证书时,须向信息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用户资料,当用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办理用户资料更新手续否则应对未及时更新用户资料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合法登录深交所、信息公司网站及使用其各项服务,不得利用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深交所、信息公司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妥善保管申请的数字证书、密码,保证无论是将之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因遗失、泄密等原因而被他人使用,均视为本人使用,并对使用所申请的数字证书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如发现深交所或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深交所或信息公司。
5.不以与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给信息公司网上服务款项。
6.应在信息公司规定时间内交纳数字证书服务的费用。
7.应配合信息公司实施的数字证书服务变更。
8.有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数字证书服务,有权在信息公司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项目中选择和变更自己所需要的服务。
9.有权对信息公司的数字证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投诉。
10.理解深交所和信息公司已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用户资料和网上服务业务的安全,但网上服务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并愿意承担该风险和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损失:
(1)互联网是全球性公共网络,并不由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是不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2)如果用于证实用户身份的数字证书和密码被窃取,他人有可能仿冒用户身份在互联网上办理网上服务业务;
(3)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但他们并不一定能够了解该数据的真实内容;
(4)在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它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错误,从而使得网上服务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三、信息公司权利及义务
1.按照国家许可的资费标准,向用户收取本服务协议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的费用。保留在国家许可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数字证书服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数字证书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有权终止用户数字证书的使用权。
4.应依法保护数字证书用户的用户信息和数字证书使用权,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为维护深交所和信息公司的合法权益。
5.应向用户公布数字证书的服务项目及资费标准,并以多种方式为用户交费提供方便。
6.应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和障碍申告等服务。应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受理用户投诉。从接到用户投诉之日起,应在15日内答复用户。


7.应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进行用户满意程度测评,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改善服务工作。
8.因数字证书发展或数字证书技术的需要,实施数字证书服务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用户。
9.因数字证书发展或数字证书技术的需要,必须变更已发放给用户使用的数字证书时,应提前10日通知用户。
10.在用户申请并拿到数字证书后,按照网上服务系统所提供的功能向用户提供服务。
1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主观原因需暂停网上服务,应当事先通告。
12.将用户在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的数字证书视作用户进入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时确认用户身份的有效依据。
13.有权增加、减少、中止或撤消网上服务种类,并提前公告。但由于增加、减少、中止或撤消网上服务种类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4.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上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用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真实;
(2)用户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15.深交所、信息公司不担保网上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上服务不会中断。

四、协议修改
如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调整,信息公司有权根据该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信息公司应当在相关的网页履行提示或公告义务。

五、法律管辖
1.网上服务同样受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信息公司有关业务规定约束。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深交所、信息公司有关业务规则、指南办理。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3.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八、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后,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九、附则
1.“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用户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数字证书服务到期后用户需要更新或续费的,本协议自动延期到更新或续费业务到期为止,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4.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5.用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数字证书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协议,对信息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用户与信息公司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影机数字影院计划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加盟甲方“数码投影机专家”数字影院项目,经营甲方相关产品的业务,经友好协商,对以下各事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城市)开设“数码投影机专家”数字影院,经销明基投影机产品。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种授权为非排他性授权。店面为乙方所有或租用,租用店面须符合以下条件:租期至少一年;在租期内,无拆迁、改建、租房合同终止等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情况发生。如果出现此类问题,乙方应再次选择店面、经甲方考核通过后,另行开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协调货源,尽可能保证乙方货源。
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特许经营、商标授权使用等费用。
3.甲方需协助并主导乙方店面设计装修规格。
4.甲方需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经营目标,并切实进行目标达成效果追踪。
5.甲方承诺提供经营“数码投影机专家” 数字影院所必要的训练,对乙方指定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派指定人员参加。
6.甲方有权根据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乙方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而未改正时,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做出警告、罚款、涨价、停货直至终止本协议﹑取消经销商资格的处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资格作以三个月的试运行期考核。
8.甲方提供乙方店面布置所必须的机模6个、相关辅销物品、店面海报等, 并定期更新.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依法登记取得经营资讯产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向乙方提供副本复印件一份。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常规产品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活动。
3.乙方应保证在本店进行销售的主要为明基产品,店面展示以明基投影机为主,并服从明基投影机区域销售代表的调整,如乙方违反,乙方同意并接受相应处罚。确认和处罚的具体措施见本协议第七条。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目标经营状况追踪的数据统计,并主动进行经营改善。


5.乙方应依照甲方标准对店面内外进行布置,如需进行变更(包括样机数量、宣传品等)必须经过甲方区域销售督导的同意方可。乙方店面的设计装修必须在甲方负责人的指导下按照标准完成。需符合甲方公司形象规定。
6.乙方需要接受甲方店面运营三个月的考核,如违反甲方经营标准的则不得使用甲方所专有的一切店名标识。并无资格作为甲方投影机数字影院进行运营。
7.在乙方装修结束后,店面符合甲方装修标准者,凭发票和照片,可向甲方申请装修费用支持。费用以实际使用数额为准,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万元。
四、知识产权
甲方根据协议授权乙方在明基形象店中使用的商标、专利、著作权、商号、认证标志等,乙方仅可在协议的授权范围内及有效期内使用,不得转授权或超越范围使用。乙方对加盟体系提出的改进意见,经采纳后甲方可在其他的明基产品销售点使用。
五、保密条款
双方基与本协议及今后的合作中获得的对方公司的内部情况,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否则应当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期限、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满前一个月内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再期满时亦同。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实质性条款﹐经劝告未改进或乙方内部出现重大变更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实质性条款﹐经劝告未改进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一经终止﹐乙方应在7天内返还甲方所交付乙方列入保管的各种物品(手册、资料、标识、门头等),并停止以“数码投影专家”数字影院名义所进行的一切活动以及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行为﹔双方返还并停止使用对方的具有商业秘密性质的信息。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导致合约终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部分或全部装修费用支持。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约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签订于苏州市虎丘区。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传真件同样生效。
甲方: 苏州明基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时间: 时间:

 

 


 


档案清查与影像数字化制作协议

参与研发单位:_________文献馆
提供单位:_____________文献馆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文献馆
甲方:_____________文献委员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因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档案清查作业与数字化影像制作,经双方同意依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议定契约如后:

第一条 乙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依照甲方所定“_________文献委员会典藏日据时期档案之大图文件档案清查及数字化影像制作说明”(附件一)中之规定,以总价_________元,办理甲方委托档案清查及a3(297mm×420mm)至a2(420mm×594mm)尺寸之数字化影像制作。

第二条 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之数字化影像制作,得标后_________日内应提出乙方所订建议书(附件二,俟得标后由厂商补附),于签订契约前须经甲方同意后,作为契约内容之一部,并依照其方式办理,附件二之内容与附件一相抵触时,应依照附件一之方式办理。若甲方认为相抵触之内容,以附件二所载较优者,甲方得以书面通知乙方仍以附件二之内容为准。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档案清查需完成_________档案_________册与________档案______册;数字化影像制作预定为______页,如超过或未达此数目总数量之_________%(_________页),仍以_________页计价。

第四条 乙方应于契约期间内完成甲方委托之档案清查与数字化影像之制作量。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本案履约保证金为契约金额_________%,自决标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缴纳,俟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第六条 品检验收
乙方应配合甲方依照“品检点收作业程序”之规定办理品质检验并交付所完成制作之档案清查表暨数字化数据。

第七条 罚则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档案清查及数字化影像制作期限截止之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若该批工作无法完成并通过检验,每迟延一日应交付该批影像数字化制作总费用______‰之惩罚性违约金,并以契约金总额之______%为上限。当延迟总天数超过____天时,甲方得终止本契约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议,并须立即将所有设备迁出本会所提供之工作场地。
乙方因扫描机具使用不当或其它可归责乙方之事由致原件损伤,无法复原者,甲方得以实际损坏档案张数之数目,每张以契约总价万分之五处以惩罚性累积扣款。甲方发现乙方有窃取或恶意损毁档案或其它未明列之不法情事者,甲方得依第十一条第二项终止契约。在契约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要求调整数字化影像制作单价,如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契约者,甲方得依第十一条第二项终止契约。

第八条 付款


乙方每完成______册档案清查及______张之数字化影像制作,并已通过品检验收程序,乙方得检据向甲方请拨契约总价之____%之款项,但最多以三次为限,累积金额亦不超过契约总价之______%,所余尾款则于本契约履行完成后与履约保证金一并发还。

第九条 契约有效期间
自甲、乙双方签订契约之日起至经品检验收合格,契约履行完成之日止生效。

第十条 契约之修改
本契约任何变更、修改或未规定事项,均需于双方同意后,以书面换文方式为之;若甲方原订需求修正或变更时亦同。

第十一条 契约之终止
甲乙双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除法律或本契约另有规定外,非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本契约。
乙方违反本契约条款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改善,期限届满仍未改善完成者,甲方得终止本契约。
甲方依本条终止契约者,得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向乙方或其保证人主张及追诉因乙方所导致之损害赔偿,并依政府采购法第一○一条规定,刊登于政府采购公报。

第十二条 契约附件
本契约之附件,视同本契约之一部份,与本契约具同等效力,但本契约所列条款与附件所列条款有抵触或不尽相同部份,以本契约所列条款为准。
本契约之附件包含下列项目相关事项:
一、“_________文献委员会所藏日据时期档案”档案清查与数字扫描影像说明书(附件一)。
二、乙方建议书(附件二)。
三、品检点收作业程序(附件三)。
四、_________文献委员会文件处理工作场所规范(附件四)。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
本契约条款依相关法律解释并适用之,如有未尽事宜,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子法办理。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本契约内容所引起之争议,双方得依仲裁法规定提出仲裁。
本案双方发生争执而涉诉讼或进行任何法律程序时,双方同意以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五条 契约收执
本契约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份(乙方贴足印花),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本会______、______各____份收执,乙方_____份)

第十六条 检举不法
_________调查站(_________邮政_________号信箱: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机关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营利事业登记证:_________    乙方保证商号:_________
营利事业登记证: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源:https://www.htfbw.com/hetong/zhengquan/201203/6090.html ]
  • 上一个合同范本:
  • 下一个合同范本:
  • Copyright © 2012 合同范本网 www.htfbw.com, All Rights Reserve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