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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主机租用合同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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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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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合同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万维网(WWW)服务器(以下简称虚拟主机),供甲方发布信息使用,该虚拟主机的配置由本合同附件描述。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可以利用虚拟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可以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

  2-1-2可以运行由Per1、C、C++等语言写成的CGI程序。

  2-1-3不得散布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或在新闻组进行不妥的言论发布;不得运行与WEB服务器无关的程序或进程,包括IRC、NEWSGROUP及其他;不得进行与cgi程序开发无关的编译(Compile)工作;网站内容不得包含:政治宣传、新闻信息、涉及国家机密和安全的、封建迷信和淫秽色情的信息、博彩有奖游戏、交友热线、婚姻介绍、性知识、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内容;不得进行任何试图改变系统的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事情。www.HtFbW.com

  2-1-4对违反2-1-3所产生的后果、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问题和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担负全部负责。

  2-1-5对自己虚拟主机上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全责。

  2-1-6按时缴纳所需的费用。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并进行虚拟主机的日常维护。虽然乙方会进行日常的数据备份,但不保证甲方虚拟主机上的数据不会丢失。

  2-2-2定期举办培训和免费的技术咨询,帮助甲方充分地发挥虚拟主机的作用。

  2-2-3保留因甲方付款问题、从事本合同禁止的或其他法律和社会公德所不允许的活动而终止甲方虚拟主机运行的权利。

  2-2-4负责消除非甲方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

  2-2-5收取有关的费用。

  第三条合同金额

  本合同涉及如下的费用。

  3-1虚拟主机租用的相应费用。本合同所采用的虚拟主机的主要配置详见合同附件。

  3-2域名注册相关费用。在租用虚拟主机的同时申请注册国际顶层域名(如orange.com)或国内域名(如:orange.com.cn),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域名人民币650元。国内域名注册费300元。如租用一部虚拟主机同时注册多个域名指向该主机,其中只有一个域名按此价格收费,其余域名按乙方的高级域名注册收费。

  3-3扩展性能软件费用。甲方如使用Netscape兼容安全商用服务器软件,其费用包括:(1)软件授权费:4000元/年(2)使用费:300元/月(合同期限一年)(3)初装费:2000元(一次性);甲方如果使用mSQL数据库(UNIX),其费用包括(1)数据库使用费:2000元/年(2)初装费2000元(一次性)。

  虚拟主机的租用时限是至少一年。

  甲方租用______型虚拟主机_____部,租用时间为_____年,年租金为_____元;初装费_____元;同时注册国内域名_____个,国际域名____个,费用为_____元;转移域名_____个,费用为_____元;额外空间___MB,费用为_____元;额外电子信箱____个,费用为____元;其他:________费用为________元。以上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第四条用户选项

  域名:甲方虚拟主机的域名将是_______,位于______(国内/美国)。操作系统为_______(Unix/NT)。

  电子信箱:对于B-E型机,除管理员用户名webmaster之外,其他电子信箱名是(只填用户名,不用填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充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租用虚拟主机第一年的费用、虚拟主机初装费和注册域名等的全部款项共计____元支付乙方。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乙方将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一个月以上通知甲方。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期限到达时,如果双方认为本合同有必要延长,则本合同自动延长。如果必要,到时亦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另签新合同。

  第七条合同中止及违约责任

  7-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提出终止要求,乙方在扣除相当于3个月虚拟主机租金的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域名注册费用和其他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同时本合同即告中止。

  7-2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3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则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本合同即告中止。乙方届时将关闭甲方的使用帐号。

  7-4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7-5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7-6如果因非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乙方服务器不能提供正常服务,乙方以天为单位向甲方赔偿租用服务费损失。以年租金总额为上限赔完为止。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中止。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199年 月 日  199年 月 日


虚拟卡在线销售合同

    虚拟卡在线销售合同
    虚拟卡在线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以运营销售国内外电脑游戏、相关软件及产品为主的企业,并自主开发并维护了专用于各类充值卡的在线销售系统;
      2.乙方为网络游戏虚拟卡经销企业,并愿意同甲方合作,在双方指定的地区开展相关产品之充值卡的在线销售服务;
      3.甲乙双方根据各自专长特长,愿意共同合作,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的相关在线销售系统,在双方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的在线销售。
      有鉴于此,为共同拓展网络游戏市场,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相关服务,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甲方在双方商定的区域内开展在线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名词和定义
      1.1 本合同中所提及的有关在线销售的概念为:以充值卡(以下简称虚拟卡)的形式,通过甲方在本协议生效时已开发并明示的在线销售系统,收取最终用户网络游戏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费。凡利用其他销售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线下销售实物充值卡(以下简称实物卡),利用银行卡在线购买,以及利用有关专业运营企业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等自有销售渠道进行销售的行为不包括本合同所规定的在线销售范围之内;
      1.2 甲方产品指:由甲方自主研发的_________网络版充值卡产品,其具体内容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协议附件加以明确;
      1.3 在线销售系统指:由甲方开发、明示的并拥有自主产权的,专用于在线方式销售各类充值卡的,基于internet网络的在线销售系统,包括相关的网页、程序和技术支持服务。
      第二条 合作项目和 内容
      2.1 合作内容:乙方利用甲方开发的在线销售系统,在指定的销售区域(参见本合同附件二)成为甲方相关产品本合同2.2条所规定的销售方式的区域经销商。甲方不得将该指定区域的在线销售权授予或者转让第三方,区域内的经销商发展权交由乙方负责。乙方承诺不向已获授权之外的地区进行销售,一旦乙方违反,将依照在线销售系统区域经销商管理规定(本合同附件一)中的约定进行处理;同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2.2 销售方式:乙方可以采用的销售方式是1.1款所述之方式的在线销售,不可以涉及非网络方式的销售以及任何涉及具体物流的网上销售方式;乙方获得授权,可使用甲方提供之在线销售系统。但乙方如果利用上述方式之外的其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甲方在线销售系统之外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的行为进行销售),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同时乙方应保证其下属经销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销售方式经销甲方产品,否则乙方对下属经销商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3 销售区域:双方同意乙方可使用相关在线销售系统,对甲方产品进行在线销售的总经营范围为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地理区域,同时乙方应保证其下属经销商资料的真实性,并同时担保其下属经销商的销售区域不得超过上述区域,否则乙方对下属经销商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4 双方承诺在此合作过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包括产品资源、服务能力、技术能力、市场资源等),共同推广在线娱乐事业的发展,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第三条 时间安排和付款方式
      3.1 乙方作为指定区域的在线区域经销商,同意使用相关在线销售系统。乙方承诺_________网络版游戏卡在线销售虚拟产品合同期内总承销金额不少于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总承销金额。乙方库存量不得低于总承销量的20%,否则视为库存不足。乙方在库存数量不足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必须补足库存数量,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3.2 除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况或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双方同意的付款方式为款到付货,即: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每一次向甲方购买产品时,乙方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购买相关产品的类型和数量,并依据双方约定的产品结算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二)一次性结 清全部货款。甲方将在确认乙方相关款项到帐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双方事先约定的方式,将相应数量的相关产品提供给甲方进行销售。同时给乙方出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3.3 如果甲方要对本合同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应至少提前2周以适当的方式通知乙方;本合同相关产品调整后的销售价格自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生效。
      3.4 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制定的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策略,销售给终端用户的价格不得低于乙方规定的价格或者以低于甲方自身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也不得高于乙方规定的建议零售价格。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扣缴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保证金作为赔偿。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为履行本合同第一条所确定之合作内容,甲乙双方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4.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和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独家在线经销权。所有指定地区的第三方经销商应与该区域经销商联系,依据其制定的价格标准和销售政策拿货;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不行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
      2)甲方应在双方合作期间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以保证乙方可使用相关的在线销售系统进行相关产品虚拟卡的销售服务;
      3)甲方将保障相关产品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对在游戏本身产生的投诉、纠纷等相关问题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将负责提供相关产品的客户服务机构,解答客户(游戏玩家)使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5)甲方提供的游戏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要求;
      6)甲方应利用自身的宣传渠道和其它市场资源,积极宣传此合作项目。
      4.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产品的在线销售与推广。在甲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甲方应确保乙方为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独家在线区域经销商。


    虚拟主机租用协议 本协议由提供虚拟主机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与向甲方租用虚拟主机的用户(以下简称乙方)签订。
    一、合作事项
      甲方为乙方提供在国际互联网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_________服务器,简称虚拟主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本合同所称服务器的所有权;甲方拥有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技术支持、服务所包含的资料、信息、数据等的知识产权。
        2.甲方依照乙方在线提交的虚拟主机服务申请中定制的服务规格提供相应服务。对乙方提出的超出该服务范围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对乙方超出定制的服务规格使用甲方资源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包括但不限于关闭乙方帐号、删除有关目录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已支付的租用费用不予退还。
        3.在乙方出现违反乙方义务第1项、第2项、第3项、第7项的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虚拟主机的运行,乙方已支付的租用费用不予退还。乙方违反该义务给甲方及甲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对于乙方因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引发的故障、问题及乙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所产生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自主决断,终止乙方虚拟主机的运行。
        5.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并有权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标准。
        6.甲方有权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将乙方申请开通的虚拟主机及运行网站的基本情况向主管部门报备。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器空间的租赁,进行日常维护。
        2.在乙方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的主机在线正常运行,供电稳定可靠,与internet连接的正常,如确实必须暂时停机或与internet断开连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于超出甲方预见能力或控制能力的突发事件或意外事件引起的宕机、线路中断情况,甲方应在情况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与乙方沟通并相互配合恢复正常运行。
        3.甲方不得无故破坏或干扰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并尽力为乙方解决由于第三方人为操作出现的故障。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ftp帐号和口令,自行管理服务器上所开设的虚拟空间,并利用虚拟空间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以及自行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
        2.乙方可运用编程语言编写cgi等程序。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乙方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开通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留言板、聊天室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公布的管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在开通前通过电子邮件及传真向甲方提供明确的管理责任人及具体有效的姓名、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地址,按乙方要求设置相应的目录和路径,建立建全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甲方对上述信息审核通过后为乙方开通相应服务。
        3.乙方不得自己或允许他人进行下列行为:
          (1)利用甲方提供的虚拟主机服务、服务器和技术支持散布大量不受欢迎或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也不得 散发包含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2)通过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或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为自己开设于甲方虚拟主机服务器上的网站进行宣传、介绍或招揽业务,无论这些大量不受欢迎的或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广告等spam是否利用甲方服务器发出;
          (3)建立或利用有关设备、配置运行与web服务器无关的程序或进程(如聊天室、广告交换、在线游戏(社区)等),导致大量占用服务器内存、cpu资源,给甲方或甲方其他用户的网络或者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严重的负荷,影响甲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甲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甲方内部的通畅联系,或者导致甲方服务器或者甲方的其他用户网站所在的服务器宕机、死机等;
          (4)进行与cgi程序开发无关的编译(compile)工作或其他行为;
          (5)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甲方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或利用甲方系统漏洞、技术漏洞、安全漏洞任意使用甲方虚拟主机服务或进行影响甲方系统安全的行为;
          (6)运行影响虚拟主机服务器或者甲方服务器正常工作的程序、进程等;
          (7)其他超出乙方在线提交虚拟主机服务申请时定制的服务规格的行为,以及国家相关法规禁止的行为。
          乙方对违反上述义务给甲方和甲方用户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有义务维护自己虚拟主机上的数据、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因乙方维护或保密不善致使相关信息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乙方帐号和密码进行各种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乙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管理乙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因乙方以上人员的行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因上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提交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及因乙方以上人员的行为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价款,按时为虚拟主机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7.乙方应自申请的虚拟主机开通后向乙方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
    三、乙方定制服务的具体内容:
      乙方定制服务的具体内容以乙方通过甲方网站上虚拟主机服务栏目中的表单在线提交的信息为准,此类信息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会对此类信息做详细记录,甲方有义务按乙方定制的服务内容提供服务,乙方同时不得超出其定制的服务内容使用甲方的资源。
    四、价格条款与付款方式
        1.乙方在申请虚拟主机服务前须按“价格总览”中规定的价格标准和付款事宜将足够的款项汇入乙方在甲方的帐户中,甲方将在乙方在线提交虚拟主机服务相关申请后按照所选服务规格自动扣除相应款项,随后立即开通虚拟主机。
        2.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乙方应于本合同届满前按届时有效的新的价格标准将定制服务的价款汇付至其在甲方的帐户中,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3.甲方保留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标准的权利,已经履行的合同按照原价履行,本合同之外所做的补充条款、另签或新签的合同按签订时的实际价格履行。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在乙方租用甲方虚拟主机的租用期内持续有效,有效期至乙方在线提交的租用期届满时止。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即关闭乙方虚拟主机帐号;双方需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按第四条第2项履行。
    六、合同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但均应以书面方式确定。
        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出现上市、被收、分购立、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另一方同意出现上述事由的一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权利应的/义务承受者,但转让方应保证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否则转让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一方在合同订立、履行中采取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等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本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相关条款做以变更,更新后的合同自公布于甲方网站时生效。
        2.乙方违反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给甲方及甲方客户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及甲方客户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欠的应付服务费用、甲方系统的损坏、甲方客户的索赔及甲方客户网站因此所受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况按本合同规定关闭乙方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每逾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应付价款_________%的滞纳金。
    九、免责条款
        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甲方为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乙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一般会每两个星期作一次数据备份,若乙方的数据更新较快(如包含论坛、留言板、在线系统等)且数据较为重要者,建议乙方按照自己的备份周期定期将数据备份到本地计算机。若在免责条款第一条的情况下发生乙方数据丢失者,我们只能尽最大努力恢复备份数据,但不作绝对保证。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4.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接受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十、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双方决定交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算机行业惯例。
    十一、附则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电子文本形式的虚拟主机租用协议如同双方书面签署的协议一样,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来源:https://www.htfbw.com/hetong/zulin/201203/52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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