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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城租赁经营协议书

  甲方:               厂家代码:
  乙方:        合同编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同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商品代理授权证书或委托经销证明。如甲方对上述证件存有质疑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三条 乙方租用____商城四楼______平方米场地经营___________品牌的商品。
  第四条 在经营过程中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变更或增加经营品类、范围或在商品质量上没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合同。WWw.hTFBw.coM
  第五条 甲方负责对专柜的营业员、商品价格、商品质量、销售收银及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营业员必须经甲方面试和培训方可上岗。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经营、存放的商品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或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代为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章 销售费用及结算

  
  第七条 经双方商定,乙方在甲方经营月租金为________元。
  第八条 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乙方承担联营专柜发生的一切与经营相关的劳动关系责任及费用,并由乙方同专柜营业员自行签定劳务合同并支付薪酬。
  第九条 为维护商场良好形象,甲方对乙方经营进行统一收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收现金销售,一经违反将处以5000元罚款,并全部清除出场。
  第十条 甲方设定每月末最后一日结帐,次月8日至15日签收对帐单,18日给乙方结算货款。乙方经营之最后一个月的货款,甲方将在一个月后予以结算。期间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支付发生的退货款项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十一条 联营专柜的商品必须自行建帐管理,商品保管由乙方负责。如有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专柜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必须保证专柜商品品种齐全,陈列美观、丰满。
  第十二条 联营专柜营业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如有违纪行为,甲方有权处罚、辞退。
  第十三条 专柜出售的商品,价格一律按统一价签六折以下出售,商品销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使用商城统一物价标签。
  第十四条 由于乙方商品质量原因,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危害而导致法律诉讼,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或相应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有对乙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退换的决定权,并有权在货款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
  第十六条 商城为维护整体形象或整体经营布局调整,供货商应无条件配合。
  
  

第四章 合同解除

  
  第十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任何一方无力经营需终止协议时,应提前_____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如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同时收回场地而无须对乙方承担责任。若乙方因提前终止协议,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出售乙方商品及其他财产,如出售所得仍不能补足损失,乙方应负责用销货款或其他方式补足差额,甲方不用通知乙方。专柜撤柜时需扣其当月销货款作为撤柜后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保证金,三个月后如未有问题出现,方可结清货款。终止协议的事由包括:  1、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补偿通知后7日内未作补偿的。  2、如乙方未能清还债务或被提前终止经营,且不论自愿还是强迫进入清算的。  3、乙方暂停营业或歇业连续超过7天以上的。  4、乙方经销的品牌有假冒伪劣成分(不分情节轻重)或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  5、擅自将经营场所转让、转租或转包给他人经营的。  6、信用严重恶化,不服从商场管理,情节恶劣的。
  
  

第五章 合同争议及解决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提出诉讼或由合同签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议。 
   
  甲方:乙方: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以租代售物业租赁合同

  出租人:     房地产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承租人:    (下称"乙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与 年 月 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  区  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简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       。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下称"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与起租日前 天,即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续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取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该物业。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 甲方系该物业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 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诺同意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紧急其它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交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由合称为"其它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权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 年 月 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交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月的物业管理费按金及水、电、燃气按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 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废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之银行账号之服务业之租金及其它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基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 以租代售之条件
  (1) 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格)为每建筑平方米 币 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房屋价款总计为 币 元。
  (2) 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约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防御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3) 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房地局新文件。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文本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做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知后或于是1996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 日内,按本合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 该物业之修缮与室装修

  
  
  第十四条 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 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 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任何补偿。
  

第七章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一)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 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分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 乙方选择履行契约时,甲方应该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一) 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 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功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 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 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方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 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 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发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支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  进行计算。逾期超过 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 ,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己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  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自乙方应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项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 年 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 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 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作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者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可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时,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发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发收人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二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武汉市摊位租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________市场内________楼________厅______摊位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市场内从事经营。
  
  第二条 c期限为_____年。即自二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凭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发租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前____天内还未办理续租手续,即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将摊位另行发租。
  
  第三条 租金、租金的缴纳期限和优惠办法
  1、租金每月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交纳时间___________。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二00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缴付一年的摊位租金, 甲方按该摊位年租金给予一次性优惠____%,实际缴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经营公约等,并检查、督促乙方执行;
  2、有权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3、在租赁期间因市场内部改造、房屋维修,需对乙方所租赁的摊位进行迁移、拆除时,甲方须提前___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须于____天内誊清摊位。甲方尽量给乙方重新安排摊位,乙方愿接受安排的,租金视调整后摊位实际状况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愿接受安排的,则由甲方退还乙方从拆摊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满之日止的摊位租金。租金退还计算方式为:按乙方所缴付的实际租金除以合同规定的承租天数,乘以拆摊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满之日止的天数。
  (二)甲方义务:
  1、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
  2、提供经营必备的后勤保障设施,如通风设备、照明灯光等,并逐步改善经营条件。
  3、对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更换、保养。
  4、维护市场内经营秩序,搞好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
  2、甲方违反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
  2、服从管理,依法按期缴纳各项税费;
  3、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市场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爱护本市场内公共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市场环境卫生;
  5、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出售反动、淫秽、封建、迷信、假冒伪劣商品;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按摊位租金____ %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租金____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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