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买卖合同范本 > 超市蔬菜流通安全协议正文站内搜索:
超市蔬菜流通安全协议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蔬菜流通安全协议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蔬菜流通安全协议
      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生产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蔬菜的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农药残留超标,确保消费者健康,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按gb18406.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提供安全、环保、无公害的各类蔬菜,按不同品种、不同批次,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经验证合格后,由甲方上架供应。
      2.甲方有条件的,应设立快速检测点,对蔬菜农药残留量及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含量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蔬菜由甲方负责销毁或按有关约定处理。
      3.乙方对经甲方检测不合格的蔬菜有权要求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其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4.甲方可定期或不定期派出质检人员到乙方实地了解蔬菜的生产情况并进行抽检,乙方应给予配合。
      5.甲方应对采样记录、检测报告、客户档案等登记备案。乙方如有疑义,有权查阅与其相关的资料。
      6.乙方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供应质量不合格蔬菜的,甲方有权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报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及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备案。wwW.HtfBW.cOM
      7.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本协议作为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产品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蔬菜流通安全协议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蔬菜流通安全协议


    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生产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的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肉类商品的流入,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按gb18406.3-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供应肉类产品。乙方保证供应的肉类商品来自非疫区,检验及相关检测证明齐全;外省市进沪肉类商品持有非疫区证明和运输、检疫、入境证明,证货相符。
        2.对乙方所供肉类商品疑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暂扣并交有关法定检测机构复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复检证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肉类商品由甲方负责销毁,或移交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处理。
        3.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可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场所、质量管理和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随访,乙方应给予配合。
        4.乙方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供应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的肉类商品的,甲方有权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报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及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5.甲方在肉类商品销售期间,应根据不同批次建立统一台帐,并妥善保管所有资料和验收证明,以备查验。
        6.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本协议作为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产品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上海市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超市配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在自有超市(便利店)销售甲方或甲方总代理产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转嫁第三方销售。 二、甲方所提供商品必须出自正规厂家(必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三、进店费用如下几种方式: 1.乙方不收进店费用。 2.乙方要收进店费用,进店费用形式为:_________。四、结帐方式分为三种: 1.现结(货到验收无误后当时结帐)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2.压批结(每次货到验收后结上一批货款)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3.月结:甲、乙双方约定月结帐期为30天,对帐时间为每月_________,结帐时间为每月_________,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且约定结帐期,如乙方连续二个帐期未给甲方结帐, 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且有权提请法院判决。 五、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订货,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详细说明所需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六、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商品,严格保证商品质量和供货时间,如甲方所供商品在销售当中出现质量问题,经确认后,甲方有义务进行调 换和回收。 七、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自费将商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接货地点,经乙方指定收货人验收无误后,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认可,双方的债权债务随之产生,在结帐时以乙方收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结算凭证,甲方任何无签字送货单的人员都无权与乙方进行帐务结算。 八、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与消费者的纠纷或因国家有关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抽查而产生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且有甲方派人协助乙方处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处理,甲方不承认处理结果。 九、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若甲、乙方双方如有一方倒闭、破产或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遗留帐务一次性结清。 十一、本合同有限期为____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续约,可在合同期满前15天协商决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有效。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源:https://www.htfbw.com/hetong/maimai/201203/3822.html ]
  • 上一个合同范本:
  • 下一个合同范本:
  • Copyright © 2012 合同范本网 www.htfbw.com, All Rights Reserve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