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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常年质量管理顾问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为全面推行零缺陷管理模式,兹聘请乙方作为常年质量管理咨询顾问;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质量管理顾问单位,为甲方提供方案型的质量管理咨询和培训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年签订一次,到期可续签或终止。

  二、在签约期内,甲方享有_________ 企业会员的所有待遇。

  三、乙方提供质量管理顾问服务的程序是:

  1 、甲方现场的调研与诊断

  2 、制定整体辅导计划(其中针对关键过程实施改进的“专案咨询计划”另定服务协议)

  3 、协商制定全年跟踪辅导议程

  4 、实施顾问服务

  四、乙方提供质量管理顾问服务的内容包括:

  1 、现场的调研与诊断;

  2 、现场的培训与辅导;

  3 、免费的公开培训名额若干;

  4 、免费培养中国质量督导师;

  5 、免费的_________ 企业会员的待遇;

  6 、享有乙方其他服务的优惠。WWw.hTFbw.COM

  五、甲方如因故变更双方已确定之“全年跟踪辅导议程”,应提前1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要求得到乙方的书面形式的确认;乙方须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按时完成所确认的咨询辅导项目,并出具书面意见。

  六、乙方将根据甲方的企业特点和咨询项目的需要安排合适的顾问团队开展相关工作,甲方应为顾问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协助乙方对其工作质量做出书面评估。

  七、乙方信守一贯的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同意,绝不向第三方评价甲方。

  八、甲方为乙方开展各项咨询与培训活动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相关的信息资料,以便乙方为甲方提供量身定做的方案;甲方应安排专人加入到团队中,负责必要的沟通、联络和其他辅助性工作。

  九、甲方尊重并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使用乙方的教材、书籍与软件中的任何内容,或用于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并愿为此承担相关责任。

  对于双方在签约期共同形成的知识产权,由双方共享,任何一方要用作商业用途,须取对方的书面许可。

  十、乙方保证派往甲方开展各项咨询、培训活动的顾问师均能遵守本协议,并愿意为此承担责任。

  十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常年顾问费用:人民币_________ 元/年,并承诺于签约后一周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十二、在签约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1 、不少于_________ 个工作日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2 、在乙方或乙方的地区代理举办的公开培训课程中,甲方可享有_________ 个免费名额(仅免学费、资料费);

  3 、购买乙方拥有知识产权的书籍、教材、光盘、软件时可享有_________ 优惠;

  4 、在乙方每年举办的质量督导师(qsa )特训营培训中,甲方可享有_________ 个免费名额(仅免学费、资料费);并可以优先参加注册质量经理、注册质量工程师的考试辅导,以及国际“质量mba ”的考试辅导,并可享有优惠。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或协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 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或草拟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办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主任(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源:https://www.htfbw.com/hetong/laodong/201203/3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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