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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出卖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本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买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居间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丙方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_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_;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位);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__户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_________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_m2);套内面积(_________m2);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土地性质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_;合同登记号_________。wwW.hTfBW.COm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欲卖出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甲方。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乙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乙方欲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段购买_________房屋_________套,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丙方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乙方,以便促成乙方购买房屋的目的。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3、为保障甲乙双方已达成的转让协议正常履行,委托人共同委托丙方提供以下_________居间服务:
  (1)协助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履约保证合同(资金托管协议);
  (2)代收、代转房款及定金(预付款)等;
  (3)代办房屋_________权过户手续;
  (4)代办房屋贷款手续;
  (5)代收、代缴过户税费及贷款费用;
  (6)代取产权证;
  (7)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
  (8)_________。
  第三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其中:房产买卖价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第四条 成交细目
  1、配套: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
  3、家具: 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五条 丙方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丙方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丙方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甲方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2)委托人双方支付丙方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丙方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丙方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七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全部税、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2)现金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3)商业贷款乙方申请商业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4)公积金贷款乙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需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5)组合贷款乙方申请组合贷款,其中商业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年;公积金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7、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___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2)现金分期付款
  (3)公积金贷款
  (4)组合贷款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配偶、家庭成员和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4)如该房屋正在出租,甲方必须出具承租人放弃购买该房屋的声明书和同意搬迁保证书;
  (5)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6)甲方应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将户口迁出。若有困难,乙方同意甲方自即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并且在甲方领取房款时,将户口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待户口迁出后,由甲方到丙方处领取押金,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甲方已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维修基金在该房屋出售后不再退给甲方,并将票据交付乙方,若甲方票据丢失需调档提供相关证明,因调档产生的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曾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由_________方承担,未曾缴纳的维修基金由_________方承担。
  3、在签订本合同_________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
  4、甲方取得全部房款当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
  5、甲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
  6、甲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九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及申请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于签订本合同_________日内将所需文件资料送交丙方。
  2、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付款。
  3、乙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如果甲方满足第八条第一款第(5)项要求,乙方可接受其房屋并按_________及时支付购房款。
  (1)交纳完过户税费后
  (2)产权证办理完毕后
  (3)银行放款后
  (4)甲方倒房后
  4、乙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十条 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提示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2、甲方委托丙方收取乙方缴付的购房定金及购房款,丙方在收款收据中应载明系代理甲方收取。
  3、丙方对甲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出具的凭证应妥善保管。
  4、丙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部分房款或首付房款(含资金托管)及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备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按有关规定及丙方的通知,由_________方陪同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房。
  5、妥善安排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提醒甲乙双方结清约定的费用。
  第十一条 丙方违约责任
  1、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_________。
  2、丙方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丙方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_________%。丙方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丙方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丙方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丙方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
  (4)_________。
  2、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丙方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丙方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丙方。
  (4)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丙方:
  1、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丙三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三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三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三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三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三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三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三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三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三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三方或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三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号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2019版

  
  (2006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深圳市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01版)进行了修订,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召开听证会,数易其稿,形成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06版),现就启用新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06版)自2006年3月15日起启用,2001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停止使用。
  
  二、自2006年3月15日起,凡经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核准预售的房地产项目,一律通过“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签订2006版预售合同,并且使用统一印制的封皮,直接从售房者的电脑打印《〈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06版)文本。
  
  三、市国土房产主管部门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监管,对利用违规合同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06版)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2006版 
  
  合同编号: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别提示
  
  
  
  1.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方可要求卖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有关的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向法律人士咨询。
  
  
  
  2.为体现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买卖双方可依照约定对本示范文本条款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买卖双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写卖方既定的告知性内容或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内容。斜线“/”前后文字应在中划“√”做出单项选择。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4.本合同需手写填写的空格,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包括补充协议)、附图中签字或盖章。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买卖双方合意内容。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在签订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以确保本合同各份内容相同。
  
  7.本合同生效后,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卖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8.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应及时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备案信息可在深圳房地产信息网(www.szfdc.gov.cn)查询。
  
  9.本合同题头当事人各为4个,多于4个的买、卖方的基本情况分别作为附件列出。
  
  10.买方不应将购房款直接交给卖方,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以便监管。
  
  11.买方需要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卖方承诺代办按揭贷款手续的,应书面告知买方办理按揭贷款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并协助买方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买方无法取得银行按揭贷款的,买卖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
  
  
  
  
  
   深( )房预买字(  )第  号
  
  
  
  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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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         及     ,取得位于深圳市     区    (街道)     路,宗地编号为     ,土地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用途为      ,建筑容积率为    ;土地使用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        ;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        ;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标的房地产情况]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    栋    单元  层   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层号以附图中立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     ,建筑面积(面积以所附测绘报告为准)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见附件二。
  
  第四条 [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五条 [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金额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贰、按套计算:
  
  总金额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贰、按揭方式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其余价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银行贷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  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2.自签约之日起  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3.自签约之日起  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    %,即: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
  
  4.                               。
  
  
  
  第七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 日),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贰、                          。
  
  第八条 [付款证明]
  
  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九条 [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十条 [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收楼意见书》;
  
  (六)《业主临时公约》;
  
  (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八)                       。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六)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交付时的验收]
  
  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     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二条 [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贰、                          。
  
  第十三条 [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本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经验收合格(见附件二)。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壹、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贰、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  %的违约金给买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卖方承诺在   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叁、                。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产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五条 [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    年(国家标准:    );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   年(国家标准:   );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    年(国家标准:    );
  
  (五)卫生洁具    年(国家标准:    );
  
  (六)灯具、电器开关    年(国家标准:    );
  
  (七)装修工程    年(国家标准:    )。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卖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买方。买卖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卖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 [质量]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通知卖方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有关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相应减少价金。
  
  本条所涉及检测及复核等费用均可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及复核结果为本房地产存在质量缺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七条 [面积差异的处理]  面积差异比=----------------------×100%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计算房地产价格,买卖双方对于该套房地产的面积有约定的,适用本条。
  
  第十八条 [装置、装修、装饰]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但买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卖方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双方对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存在争议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的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卖方不按上述约定的条件擅自改变原有规划设计的,买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办证义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本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在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之日起240日内卖方应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证》:
  
  壹、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贰、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后径自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二条 [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取得《房地产证》的,卖方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延期办证的时间达到120日,则买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买方实际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    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若违反此约定,买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造成卖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
  
  卖方应依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   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特区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宝安、龙岗两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自首个业主入伙之日起计),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交纳,本体维修基金由买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方明示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所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应依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交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第二十五条 [文件便利]
  
  卖方应当将本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其复印件提供给买方,并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二)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三)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 [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条 [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件五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做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壹、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    页,为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补充和修改]
  
  对本示范文本内容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除非是由买方提出的,否则均被视为由卖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第三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自公证/签章/   年    月    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1.本合同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则为:国家规范或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和深圳市地方技术规定:《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程》。  
  
  2.法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测绘图》  
  
  3.法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共有建筑面积汇总表》  
  
  附件二:  
  
  共用设施和附属配套项目及其建成并验收合格时间:  1.  2.  3.  4.  5.  6.  
  
  附件三:  
  
  装置、装修、装饰标准:  
  
  1.外墙:  2.内墙:  3.天花: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产地
  
  (2)品牌
  
  (3)型号
  
  (4)其他  
  
  10.其他:  
  
  附件四(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定选择第贰种方式时使用;所填地址须与本合同正文载明的一致):
  
     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转让方
  
  申请人 身份证号 份 额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申请人 身份证号 份 额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受让方
  
  申请人 身份证号 份 额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申请人 身份证号 份 额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房地产座落   区       街道办       路 房地产名称   房地产证号 宗 地 号 转移价款 元  套内建筑面积 栋号 房号 建筑面积
  
  转移方式:买卖    赠与    交换    继承    强制性转移    其它  备注
  
  申请人承诺:本表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是真实的。因提供虚假资料及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申请人承担。需邮寄送达的,按本表填写的地址邮寄送达。  
  
  转让方:               受让方:(签章):
  
  (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五:  买卖双方补充约定:  1.  2.  3.  4.  5.  
  
  附图:  1.总平面图:  2.立面图  3.楼层平面图  4.楼层剖面图  5.分户平面图  6.物业管理用房位置图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年  月  日
  
  


房地产买卖合同三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契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事宜,订立本契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青岛市区(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_________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契约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_________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契约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契约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契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来源:https://www.htfbw.com/hetong/maimai/201904/98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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