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及取保候审的期限正文站内搜索:
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及取保候审的期限

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及取保候审的期限

(一)被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不得妨碍诉讼的顺利进行或可能妨碍)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wwW.HtFbW.COM

(二)取保候审的期限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3、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来源:/hetong/law/201301/7219.html ]
  • 上一个合同范本:
  • 下一个合同范本: 没有了
  • Copyright © 2012 合同范本网 www.htfbw.com, All Rights Reserve 网站地图